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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来源:延安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6:5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现将《陕西省延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该流域综合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有关建议及意见。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查阅:https://pan.quark.cn/s/5c59a71744ce

       提取码:9k16

纸质版查阅:公众可在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延安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人:杨振业

电话:0911-709090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刘哲

联系电话:13679172600

邮箱:58446784@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位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宝贵意见。

三、获取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已填写的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延安市水务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