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提升加强河湖管护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依规履职能力,10月23日上午,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暨涉河项目建设监管工作培训会。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帆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河长办副主任、水利水电发展中心主任李永海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全方位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开展的一项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而《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是加强河道规范化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基础。今年以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明确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分年度、分任务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并对河道采砂、河湖健康评价、村级管护体系建设等做出了系统部署,这对河道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这次集中培训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河道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了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达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目的。
培训会特邀省水利厅河湖运行处、北京首创集团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务局,市“千人治污大行动”各包抓组、市直水利系统各执法单位、机关科室等有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河长办全体干部职工等80余人参加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