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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2、承办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面的检查;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或提出采取其他措施的建议;

4、负责对全市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

5、承担全市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领导信息

站长:高凤奇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延安市北关文化沟沟口水务大厦16楼

联系电话

80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