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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全市供水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对重要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战略”总体布局,全面树立系统治水和柔性治水理念,以“提升水保障能力,完善水治理系统,强化水行政执法,创新水发展机制,构建水生态文明”为目标,围绕“一个中心”,推行“四项制度”,实施“七大工程”,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年计划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9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7万亩,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口5万人,完成水产品产量3000吨。

三、部门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延安市水务局系统共有行政单位1个,经费归口事业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3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共有编制人数630人,实有人数606人。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人数

1

延安市水务局

行政

全额拨款

24

29

2

延安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参公

全额拨款

29

29

3

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

事业

差额拨款

128

118

4

延安市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22

21

5

延安市黄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5

15

6

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8

18

7

延安市水资源管理局

事业

全额拨款

25

25

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34

125

延安市水利工作队

事业

全额拨款

46

43

10

延安市水保工作队

事业

全额拨款

41

38

11

延安市水保监测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33

34

12

延安市水产工作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4

14

13

延安市王瑶水库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56

55

14

延安市红庄水库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7

15

15

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4

13

16

延安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导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4

14


合 计



630

606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底全系统在册人数测算编制人员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日常公用经费。按照部门职责,根据2017年度我局系统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延安市水务局系统收入预算7142.6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7142.64万元。

2016年延安市水务局系统支出预算909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0.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1万元;项目支出1922.61万元。

说明: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核定。市水务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为177.5万元。

2017年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最终省、市调整预算为准。

六、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水务系统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2万元。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系统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缩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

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20.8万元,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培训费35.5万元。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汇总表(市水务局系统)

注:本表各项数据以上年中省市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和上年实际发生数为基础,并结合今年本部门有关工作计划进行测算填列。

延安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