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全市供水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对重要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水利工作按照“服务产业转型,更加注重民生,推进依法治水,不断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以骨干水源、节水灌溉、城乡供水、防洪保安、水保生态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年计划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8.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口10万人,完成水产品产量3000吨。
三、部门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延安市水务局系统共有行政单位1个,经费归口事业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3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共有编制人数650人,实有人数631人。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是根据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2015年市水务系统收入决算总额252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3.52万元,其他收入812.33万元。
2015年市水务系统支出决算2595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2.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4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41万元。项目支出18981.78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66.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2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54.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中省安排的水利水保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市水务系统公务车辆运行费76.26万元。全系统16家单位共有车辆28辆,平均每车年运行费2.72万元(没有超财政预算数),主要用于全市13县区防汛工作检查、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等支出。我局今年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全系统全年公务接待3.41万元,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检查、督导、调研等。无人员因公出国情况,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35%。
附件:2015年决算公开附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