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延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延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23年延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延安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延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中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为目标,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为新阶段延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
1.持续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做好国家节水行动(2019-2022年)实施情况总结,扩大节水成效宣传。强化节水行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导落实制度,跟踪落实好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同解决节水重大问题。强化考核管理,紧盯中省市目标任务,提升行业监管职能,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
2.全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落实黄河流域 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黄河流域高耗水行业对标达标行动,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提质增效。实施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高校用水统计核查,巩固提升节水型高校创建成果。
二、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深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县城节水型社会达建设力度,做好水利部对甘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复核命名配合工作,接续推进2023年度县域达标建设工作,年内完成吴起县省级创建任务,迎接省厅对我市第一批、第二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复核工作。
4.全面推进节水载体创建。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紧盯市直机关及50%以上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目标不放松。统筹资源,围绕地区产业特色、行业领域特点加速推动节水型单位创建。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高标准创建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 居民小区示范单元,树立节水型标杆单位,遴选各行业水效领跑者,引领社会化节水工作。
5.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促进再生水、雨水和矿井疏干水用于景观绿化、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等。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控制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高耗水行业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缺水地区具备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用水单位,在下达用水计划时同时配置非常规水源。
三、强化节水制度刚性约束
6.推动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切实把用水定额作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依据用水定额和区域计划科学下达用水计 划,在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基础上加强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的规范、精细管理,对年用 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量10%以上的用水单位开展用水审计。
7.全面规范节水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与取用水有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审查做到应评尽评,节水评价须在规划实施或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新改扩建项目需达到用水定额先进水平,开展节水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对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坚决叫停。
8.强化重点监控用水管理。健全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
录,对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进行梳理更新,确保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支持结合实际扩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覆盖范围。加强日常节水监管,推动火电、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
四、完善健全节水支持政策
9.完善节水财税政策。推动完善助力全市节水产业市场发展,拓展融资模式,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建立节水税收优惠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等方面的政 策支持,拓宽金融支持节水推介会,培育“节水贷”“节水惠”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大节水财税政策推广力度。
10.强化节水项目管理。加强节水项目资金与建设质量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强化项目储备,倾斜支持节水示范亮点工程、县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贫困地区节水校园改造、再生水利用等样板项目。提高节水项目建设质量标准,总结提炼优质项目建设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五、大力推进全社会节水
11.加大节水宣传教育。把握节水宣传教育规律,创新方式方法,按季度通报节水宣传工作情况,提高节水信息报送数量与质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层次、多方式做好节水宣传,开展寻找“节水达人”等主题活动。加快节水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开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宣贯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普及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节水,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良好风尚。
12.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引导和推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积极促进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实施,力争每个县区实施不少于1个,努力实现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双增长,培育一批节水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13.加强节水管理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指导, 持续推进 任务督办,建立节水监管制度体系,制定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方案和本级节水监督检查措施,围绕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等节水重点业务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合力督导整改落实,畅通渠道保障公众广泛参与节水管理和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