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公开 / 正文

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呈报延安市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报告

来源:延安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7-13 16:35

省水利厅: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局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黄河保护法要求,将淤地坝工程防汛纳入地方防汛责任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与地方防汛抗旱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指导和督促县、乡镇级人民政府逐坝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巡查责任

人。目前2023年大中型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和公示已全部完成。现随文报来延安市2023年大中型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请查收。

附件:延安市2023年大中型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延安市水务局

2023年6月7日

      延安市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