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陕水建发〔2023〕20号)和《2023年水利建设监督工作要点》(陕水建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2023年水利建设监督工作要点》和《2023年水利监督工作计划》,现将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计划有序组织开展监督工作,原则上不得在计划外安排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科室、各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和业务分工,健全完善专业监督检查办法,落实“查、认、改、罚”等环节闭合要求,梳理汇总监督检查及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并责任追究,有关情况及时报局督查办。
二、请各科室、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做好水利部、流域机构、省水利厅和市政府等对相关分管业务的监督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销号。
三、请有关科室、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报送《2023年延安市水务局监督信息月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季度监督检查情况,局督查办将根据季调度情况综合协调督办。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水利建设监督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市水务局,扎实开展本地区水利监督工作。
延安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水利建设监督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水利建设监督工作围绕支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扩大监督工作效能,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市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设监督保障。
一、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1.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靠前服务支撑保障,锚定年度目标加快工程建设。督促指导项目法人逐项目制定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清单式管理推进。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力争尽快立项审批,启动初步设计审查、土地林地手续办理。白龙江引水工程延安段年底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查,力争完成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启动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子长市红石峁水库完成坝体上下游护坡、左坝肩帷幕灌浆、右岸环库路等尾留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000万元。黄龙县公寨沟水库完成坝体浇筑,完成年度投资6000万元。宜川县水南沟水库完成坝体浇筑,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我局将动态监管工程建设进度,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进度滞后项目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规范水利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和监督,指导做好项目开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办理,严格建设全过程管控,保证工程建设实体质量。
3.加快已完项目验收。加大对水利工程验收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力度,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滚动管理,逐级制定验收进度计划,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人,积极主动争取配套资金,重点解决财务决算审计滞后、专项验收不及时、竣工资料不全等问题,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府验收,中央补助大中型项目验收率达到80%以上。
4.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在建工程要编制度汛方案,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建立风险隐患项目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做好汛情通报和应急处置。开展涉河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整改成效重点抽查,实行闭环管理,切实保证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5.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压实病险水库地方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地方落实资金投入,逐项目制定方案,节点控制倒排工期,年底前已开工建设的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已核查为三类坝的水库除险加固要加快前期审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水利建设质量
6.落实建设质量责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压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以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质量监督和政府质量抽检,对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防范重特大质量事故发生。
7.强化质量监督履职巡查。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职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强化全市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质量监督履职全覆盖巡查,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履职情况、以往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督促指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
8.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优化全市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对市直水利建设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突出日常工作和工程实体质量,提升考核工作效果。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工程建设精品意识,营造质量文化氛围,组织参与水利优质工程奖评选,激励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争先创优。
三、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9.健全完善行业监督机制。落实水利监督规定,统筹安排综合监督、专项监督、专业监督、日常监督任务,压实各级监督责任,形成发现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推进监督试点建设工作,示范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督促县级持续健全监督制度,明确综合监督部门,配备监督工作人员,保障监督工作经费,构建完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
10.增强水利监督工作效能。聚焦水利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安排监督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月报告季调度,畅通监督整改和情况反馈信息渠道,定期分析评价,强化成果使用,提高监管实效,增强水利监督效能。
11.加强工程建设稽察巡查。发挥监督计划统筹引领作用,紧盯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城乡供水、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山洪灾害等项目,分批次分专业开展督查、巡查、稽察和现场回头看,一项一单“查认改罚”闭环整改问题,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消除问题隐患。
12.严肃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健全完善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各项制度,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问题、警示约谈、记录不良行为等方式追究责任,营造监督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促进行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效能
13.不断净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强化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面,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14.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依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研究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加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不良行为”“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15.提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陕西省水利建设与监督管理平台与有关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用,组织各水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在中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完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信息填报情况作为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行业评优等建设监管的重要依据。
五、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16.强化行业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围绕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消防等重点领域,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坚守水利行业安全底线。
17.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消防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运用“六项机制”开展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排查整治安全问题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水利生产安全。
18.扎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以在建水利工程和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城乡供水、小水电站、水土保持等已成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重要时段和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19.加大警示教育问责力度。定期通报国内重大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及时曝光行业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单位的警示教育约谈和督导问责力度,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状况,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区和单位开展督导巡查,预警风险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