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和你局《关于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延财办采〔2016〕19号),我局将委托亚太水规划协会和新加坡隆道研究院实施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批复意见,该规划编制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心城区范围编制费162.65万元,已经审定;二是市域范围规划编制费,我局已于2017年6月15日组织市审计局、物价局、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商确定为120万元。规划总体编制费用需282.65万元。
附件: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费用专题会议纪要
附件
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费用专题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5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李京哲同志主持召开了有关“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费用”专题讨论会议,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供水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亚太水规划协会关于《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编制规划大纲》及编制费用测算情况汇报,对编制费用构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解决延安水问题必须走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之路,市委、市政府多次与亚太水规划协会沟通协调,确定委托该协会尽快编制完成《延安市水资源循环与利用专项规划》,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二、会议同意亚太水规划协会,以水利部《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水规计〔2002〕371号)为依据,计算和确定该规划编制费用。
三、该规划编制费用有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心城区范围编制费162.65万元,已经市财政局审定;二是市域范围规划编制费,编制单位依据《计算办法》测算283.2万元,打折后报价141.6万元。经会议协商谈判确定为120万元,规划总体编制费用需282.65万元。以上费用包含项目差旅费,规划报告编制费用、有关程费和实施这一项目产生的资料费、勘察费、咨询评估费等其他费用。
四、会议要求,市供水公式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做好与编制单位亚太规划协会及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以便早日保质保量完成该规划编制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市水务局李京哲、张甫、市物价局惠琪、市审计局郭真平、市财政局董治强、市财政评审中心韩杰旭、市供水公司杨玉宏、亚太水规划协会刘智源、厦门大学黄友谊。